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梧州市藤縣人民醫(yī)院原院長盧文德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,剝奪政治權利二年,并處罰金500萬元。

此前,藤縣召開全縣衛(wèi)生系統警示教育大會,要求涉嫌違紀違法的人員主動向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交代問題。當時,盧文德已被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進行初核,心存僥幸的他沒有在規(guī)定期限內主動投案,只打算拿幾百萬受賄款來蒙混過關。
盧文德被采取留置措施后,我隨同調查組來到其常住的一棟房屋,從衛(wèi)生間、廚房到房間、雜物房……沒有發(fā)現存放大額現金的跡象。經查,盧文德本人及近親屬的銀行賬戶也沒有任何代存現金的跡象。
我們換了一個調查思路,從盧文德的身邊人查起。在對與盧文德關系密切的人員進行摸排時發(fā)現,其身邊的工作人員小張有五六處不動產,資產總額近千萬,與收入嚴重不符。
“這六本不動產證,盡管寫在我名下,實際都是盧文德的!毙埲鐚嵪蛘{查組交代了盧文德通過他隱瞞財產狀況、訂立攻守同盟的違紀違法問題。
“我也沒問他這么多錢是從哪來的,以為是幫兄弟的忙,沒想到是害了他!北R文德的大哥礙于兄弟情面,不僅自己出面代弟弟購買了多處房產,還說動一個親戚幫盧文德買房,隱瞞非法所得。
“盧文德還說服了自己的小舅子幫他買房。為了隱瞞受賄所得,他可謂處心積慮,‘狡兔三窟’啊。”我們陸續(xù)在盧文德特定關系人身上找到了突破口。
據盧文德交代,他經所謂的“高人”指點,將原先自己保管的一批不動產證,分別轉移到有關親戚、朋友手上,訂立攻守同盟,對抗組織調查。
經查,2013年4月至2019年6月,盧文德利用擔任縣人民醫(yī)院副院長、院長的職務便利,為供應商、藥品供應商、和供應商謀取利益,先后收受賄賂140多次。
為了“安全”地收受這些巨額好處費,盧文德要求藥品、醫(yī)療設備供應商攜帶現金,開小車到其指定的公路邊或荒坡野地“交貨”。
“我天天擔心收受的回扣現金款被發(fā)現,只好用這些錢以他人名義在各處買了大量不動產。”審查調查期間,盧文德交代。經查,2013年至2019年,盧文德將4036.2萬元受賄款在各地購買不動產,但全部登記在兄弟及親朋的名下。
2021年6月,盧文德因違反政治紀律、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和廉潔紀律、違反組織紀律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涉嫌受賄犯罪,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隨案移送。